• 0571-86732222

行业资讯 文章详情
南非对外国投资合作的法规和政策
5747
80
导读:本文介绍了南非对外国投资合作有关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规定

3.1 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规定


 3.1.1 贸易主管部门 


南非贸易工业部(DTI)是负责管理南非对外贸易的主要政府部门。 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负责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地区的贸易救济 措施调查,并对进出口管理、许可证管理、关税体制改革、产业优惠政策 进行管理和监督。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还包括南非税务总署和 南非标准局等。


 3.1.2 贸易法规体系


 南非规范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法律是《国际贸易管理法》,其他相关法 律包括《海关与税收法》、《消费者事务法》和《销售和服务事务法》等。 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还制定了反倾销、保障措施、反补贴、 进出口管制、关税调查等规章。 


3.1.3 贸易管理相关规定 


进出口商须在南非税务总署(SARS,海关归其管辖)登记(一般需 2-3周),取得海关编号。外国人还必须指定当地的注册代理机构代表其 进行进出口活动。 2016年,南非最惠国关税(WTO约束)平均税率为13.1%,实施税 率为6.1%,其中工业产品最惠国简单平均税务为8.2%。 


【进口限制及许可证】南非对所有废旧商品和276个海关HS8位税号 商品实行进口许可管理,包括放射性物质、充气轮胎、化石燃料、武器弹 药、博彩器具等。进口商须向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申请进口 许可证。申请表格可在ITAC官方网站(www.itac.org.za)下载。有些商品 还需提供矿产资源、农林渔业等政府部门的授权文件。进口许可证申请至 少须在货物起运前2周提交,一般需3-5个工作日办结。 


【出口管理制度】南非对战略物资(不可再生资源)、农产品和废旧 金属等商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南非贸工部部长负责确定许可证管理产 品目录,并在政府公报上发布。废旧金属须先以出口价的折扣价向下游产 业提供,如果下游产业制造商没有答复或不需要,政府才可以发放出口许 可证。南非亦禁止鸵鸟及其种蛋的出口。钻石出口企业须在南非钻石委员 会注册。


3.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南非标准局负责制定有关安全、卫生、技术等标准,对相关产品进行 认证和检测。目前,南非标准局对36大类产品及领域提供认证和检测服务, 主要包括:照明、机械、计量、医药、无障碍性、人身与财产安全等。 


3.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2006年10月1日起,南非税务总署(SARS)采用了欧洲海关的申报 形式—统一管理单证。所有进口货物报关时,须向海关提供统一管理单证 及其他单据。多数海关可以办理电子通关手续。电子通关数据须符合海关 分类要求,并附有打印的文件文本。进口商须对有关通关文件保留至少五 年。为加快清关速度,海关与港口当局合作,在一些地区对集装箱货物也 实施了电子通关。南非现行《海关关税表》为2018年3月28日最新版本。



3.2 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的规定


 3.2.1 投资主管部门 


南非贸易工业部(DTI)是负责管理外国投资的主要政府部门。各省 商会、协会均设有负责投资促进的相关机构。其他投资管理部门还包括: 南非税务总署、南非国家经济发展和劳工委员会、地区工业发展委员会等。


 3.2.2 投资行业的规定 


南非经济开放,鼓励外国投资,主要吸引外国投资的领域包括:采矿 和选矿、可再生能源和能源、金砖国家贸易和发展风险库、汽车、基础设 施、石油天然气、信息通信技术、机场/港口等交通枢纽项目、铁路/公路 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农产品加工。 


3.2.3 投资方式的规定


 【投资方式】可以新设分支机构或设立当地公司,也可以入股、控股 或收购当地企业。南非对于外国自然人在当地开展投资合作没有特别的要 求和规定,允许自然人直接联系政府部门,与其商谈投资合作。根据合作 业务种类和规模,在成立公司、开设银行账户和税务登记方面有相应要求。 


【有关并购规定】外国公司根据南非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南非企业 进行并购。对在约翰内斯堡上市的南非企业收购,须符合特定的接管规则。 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外资并购南非当地企业须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其中包括:竞争委员会、竞争仲裁庭、接管规则小组、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 南非储备银行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南非黑人经济振兴政策(BEE)对公司中黑人占股比例等有一定要求。 如要获得采矿许可,矿业公司的黑人占股比例需至少达到26%。另外,该 法案对赌场、通信等行业的公司也有最低黑人占股比例要求。


 南非矿产资源部2016年4月15日发布的矿业章程修改草案中称,矿产 所有权持有者必须保证其持有股份“与2016年矿业修订章程相一致”,即 “矿企须达到每个矿权的26%所有权归黑人所有,以确保黑人对经济进行 有意义的参与”。 


根据并购规模不同,并购需要经南非反垄断监管部门和竞争监管部门 的批准。 中国企业对南非公司进行并购,可通过咨询公司和律师事务所获得专 业的服务。南非当地规模较大、与中资企业有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有:ENS、 WERKSMANS、WHITE & CASE等。 


【并购案例】近年来,外国公司对南非的并购活动日趋活跃。2011 年,零售业巨头沃尔玛投资24亿美元并购南非马斯玛特连锁超市,中国金 川公司投资13亿美元收购南非美特瑞克斯公司。2012年,中国白银有色集 团出资6.4亿美元收购南非第一黄金。2013年,河北钢铁集团出资6.68亿 美元收购南非PMC公司。2016年7月底,中国商务部批准全球最大的啤酒 公司百威英博收购第二大啤酒公司南非米勒。 


【并购遇阻案例】2016年,雪佛龙公司宣布出售其旗下雪佛龙南非公 司75%股权。项目资产包括炼油能力500万吨/年的南非开普敦炼厂、820 多座加油站、220家便利店等。2017年3月,中石化和雪佛龙在新加坡正 式签署项目收购协议,总交易额约9亿美元。2017年4月,中石化向南非竞 争委员会提交了审批申请。2017年10月,根据南非法律,雪佛龙南非公司 当地小股东决定行使项目优先购买权。2018年1月,虽然南非竞争委员会 对外公布,委员会已向竞争仲裁庭发出了有条件批准交易的推荐函。2018 年3月获得竞争仲裁庭批准。但此交易最终结果仍取决于雪佛龙南非公司 小股东实施优先购买权的结果。


3.2.4 BOT/PPP方式 


【BOT】目前,在南非开展BOT的外资企业主要来自欧美传统发达国 家,还没有中国企业在南非开展BOT业务的典型成功案例。 


【PPP】南非PPP法律框架:国家和省级层面有《公共财政管理法案 (法案1/999)》、《关于PPP的财政部令第16号》和《财政部业务指导》。 市级层面有《市级财政管理法案(法案56/2003)》、《市级财政规章(2005)》 和《财政部/省级部门和地方政府服务实现与PPP指南(2007)》。


 南非PPP管理工作由财政部及其PPP中心、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市 级政府共同承担,直接向国会或公选的立法机构负责。财政部对项目采用 PPP的可行性、采购、物有所值评估报告和项目合同管理方案等4个环节 进行审批。主要职能定位包括:(1)管理项目开发基金。项目开发基金 的初始资金来自南非政府和双边、多边机构的赠款,专门用于垫付行业主 管部门的部分咨询顾问费用。为了不影响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公正性,该基 金只有在可行性报告获得财政部批准后才可支付。这种资金一般为有偿使 用,由市场投资人偿还,对于事先约定的行业或地区的特定项目也可无偿 支持;(2)筛选和发布PPP项目需求,参与部分示范项目融资;(3)帮 助国家和省级财政部门规范PPP工作;(4)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采购 和管理等,为政府提供技术支持;(5)制定规则框架,开发最佳实践指 南,提供培训,发布信息,在PPP中推行黑人经济振兴政策等,为PPP创 造良好环境。


 2014年12月,福星晓程公司与南非Emfuleni市政府签署了《采购智能 计量设备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协议》。项目合同融资总金额约11亿兰特,约 合人民币6亿元。建设运营期为10年。 


2016年4月,南非政府计划实行新公共采购法案,以阻止那些被南非 公司及知识产权委员会(CIPC)发现有贪腐情况的注册企业参与政府采 购项目。据CIPC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3月建立的中央供货商数据库系 统能自动核实公司信息,包括主管人员信息以及纳税情况,由此判断该企 业是否有贪腐情况。该数据库与CIPC、南非税务总署以及内政部信息共 享,能够提供注册企业的实时信息。新法案将利用此系统阻止贪腐企业参 与政府采购项目。 


2018年4月4日,南非能源部长杰夫·拉德贝签署了27个新能源独立发 电厂项目(REIPPP)协议,主要为太阳能和风电项目,其中北开普省有 15个风电、光伏和聚光太阳能项目,东开普省有4个风电项目,西北省4 个光伏项目,西开普省2个风电项目,姆普马兰加省1个生物质发电项目(该 省首个独立发电商项目),自由邦省1个小型水电项目,此外还与南非国 家电力公司(Eskom)签订了购电协议(PPA)。这些项目拉动的总投资额将达到560亿兰特,预计未来五年内将为南非增加2300兆瓦的发电量, 同时将创造5.8万个工作岗位。其中也包括中国金风科技于2015年中标的2 个合同金额为2.2亿美元,总装机容量为15万千瓦的风电项目。


 3.3 南非关于企业税收的规定


 3.3.1 税收体系和制度 


税收是南非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种主要分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 税包括所得税、资本收益税等4种税费;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及进口 税等8种税费。按征收对象可分为所得税、流转税、财产税等。 


南非是以直接税为主的国家。南非实行中央、省和地方三级课税,税 收立法权和征收权主要集中在中央,税款也主要由中央征收。其主要税种 有公司所得税、二级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遗产和赠予税、 资源税、印花税(以上由中央征收)及薪资税、工人补偿保费、失业保险 基金、土地和财产转让税、利息税、资本转移税(由省和地方征收)等。 


南非实行按居住地征税的政策。根据与不同国家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 协议,非南非居民仍需根据在南非的收入纳税。 


南非税务总署(SARS)负责大部分税种的征收和管理,地方税务局 (RSC)负责营业税和薪资税等的征收。1994年以来南非税收逐步进行改 革,原则是扩大税基,降低税率,提高税收效率。 


2017年初,南非总统祖马新签署了数项法案,其中包括七项税务和就 业相关的修订案,分别是:税法修订案、财政法(2016)、利率与货币数 量及税收法修订案(2016)、税收征管法修订案(2016)、调整拨款法 案(2016)和失业保险修订法案(2016)。


 2018年初,财政部长吉加巴发布新财年预算法案,新增一系列加税措 施,主要包括:自2018年4月1日起增值税率(VAT)将从14%提高至15%, 此举将为国库增加229亿兰特的收入,这是25年来南非首次提高VAT税率; 价值3000万兰特以上不动产的不动产税由20%提高至25%;价值3000万 兰特以上捐赠的赠与税由20%提高至25%;提高烟酒的消费税率;燃油税 每升将增加R0.52,其中包括一般燃料税R0.22,道路交通事故基金R0.30。


 3.3.2 主要税赋和税率 


【公司所得税】应税公司根据其分类不同,实得不同的公司所得税率。 

(1)普通公司(非矿业)包括分支机构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8%,并 对公司股息、红利等征收10%的二级公司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综合税率约 33%,与国际水准大体持平。

(2)年营业额在100万兰特以内的微型企业,其公司所得税按累进税 率征收:应税收入在15万兰特以内部分,按零税率纳税;应税收入在15-30 万兰特之间部分,按1%税率纳税;应税收入在30-50万兰特之间部分,按 1500兰特+总额的2%纳税;应税收入在50-75万兰特之间部分,按5500兰 特+总额的5%纳税;应税收入在75万兰特以上部分,按15500兰特+总额 的7%纳税。

 (3)年营业额在1400万兰特以内的小企业,其公司所得税按累进税 率征收:应税收入在70700兰特以内,按零税率纳税;应税收入在 70701-365000兰特之间,按7%应税收入纳税;应税收入在365001-55万 兰特之间,按20601兰特+28%的应税收入纳税;应税收入超过55万兰特 部分,按59451兰特+28%的应税收入纳税。

 (4)外国公司在南所设分支或代表机构按33%税率纳税。

 (5)矿业公司、保险公司等所得税率另有规定,金矿公司所得税率 比较特殊,其税率与公司的应税收入和营业额之比挂钩。外国公司在南非 的分公司要缴36.5%的公司税,但免缴二级公司所得税。基金(特别基金 除外)按40%税率纳税。 


【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65岁以下、年收入70700兰特以下, 65岁至75岁以上、年收入110200兰特以下,以及75岁以上、年收入123350 兰特以下者,可免交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为个人年总收入减去其在上述 起征点之后的收入总额。纳税人根据应税所得的不同层次分别按其累进税 率缴税。所有纳税人可获得退税12726兰特;若纳税人年龄为65岁及以上, 则可多获得7110兰特退税;若纳税人年龄为75岁及以上,则可多获得2367 兰特退税。 



【增值税】属于间接税,包含在南非境内销售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中, 税率为15%。所有商业实体,包括外国实体在南非的分公司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均须缴纳增值税,出口商品和某些产品及服务的增值税为零。 


【房地产转让税】转让不动产需缴纳转让税,按购买价和公平市场价 两者间高者征税。对自然人和法人所购财产采取0-8%的累进税率。 


【薪资税】南非没有社会保障税。雇主必须为年报酬不超过88140兰 特的雇员支付“劳动者赔偿保险”。如果雇员年薪不超过76752兰特,雇 主和雇员双方都必须向国家缴纳“失业保险基金”。 


【印花税】登记股票转让时应缴纳0.25%的印花税。各种其他协定, 如出租动产和不动产以及抵押债务等,都应缴纳印花税。 


【股本税】公司成立时,应缴纳170兰特的税金。另外每1000兰特核 准发行的股本或不足1000兰特的部分应缴纳5兰特税金。发行股票时,每 20兰特发行价格或不足20兰特部分须缴纳5分印花税。 


【遗产税】税率为20%。须缴纳遗产税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购 买保险所得收入、退休金。债务及对慈善、教育和宗教机构的某些遗赠可 以免交遗产税。


 【捐赠税】居住在南非的居民或南非国内公司每年捐赠额超过10万兰 特时,应缴纳捐赠税,税率为捐款的20%;捐赠额超过3000万兰特时,税率为25%。上市公司免征捐赠税。 


【技能发展税】该税自2000年4月1日起征收,用于为发展教育和加强 技能培训筹资。年支付工资超过50万兰特的企业,需缴纳其工资总额1% 的技能发展税,劳工部将所得税款的80%拨给23个行业教育培训机构 (SETAs),将20%拨给国家技能基金(NSF)。SETAs将其中的50%返 还给企业用于职工技能培训,10%用作行政管理经费,20%可任意支配, 如用于帮助未缴技能培训税的小企业员工提高水平等。 


【燃油税】包括燃料费和消费税两部分,汽油2.335兰特/升,柴油为 2.185兰特/升。 


【电税】对使用非可再生能源所发电量,每千瓦时征收0.02兰特电税。 


【碳排放税】对排放二氧化碳超过120g/km的轿车,碳排放量超越 175g/km的货运车辆,在新车购置时征收75兰特的碳排放税。 


【钻石出口税】该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征收,所有生产者、销售者、 许可证持有者从南非出口未经打磨的钻石时征收此税,税率为钻石总价值 的5%。


【飞机乘客离境税】该税自2000年11月1日起征收,若离境目的地为 南部非洲关税联盟内国家,该税会有不同程度或轻微程度降低。若离境目 的地为南部非洲关税联盟外国家,每张机票征收190兰特;若离境目的地 为博茨瓦纳、莱索托、纳米比亚和斯威士兰,每张机票征收100兰特。 


【双重征税协定】南非和全球86个国家(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 协定。其中,和古巴、摩洛哥、塞内加尔、叙利亚以及越南的双边协定正处于谈判过程中,和加蓬、苏丹的双边协定已签署但尚未生效。 3.4 南非对外国投资有何优惠?


 3.4.1 优惠政策框架 


【小型企业发展机构科技计划(Seda Technology Programme, STP)】该计划旨在刺激经济增长、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并向小企业提供技 术支持。针对小型企业,该项目提供盈利和非盈利技术转让、企业孵化和 品质支援服务。 该计划对小型企业进行技术转让方面提供广泛的服务。尤其是被定义 为第二经济的企业。第二经济是指处于边缘化(注册和未注册的),并满 足以下全部或大部分条件的小型企业: 

(1)已获得资金; 

(2)已获得市场;

(3)商业运作技巧受限; 

(4)专有技术受限; 

(5)已获得了适当的技术。 


该扶持计划有两个目标:一是对小型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服务,二是对 女性拥有(女性所有权超过50%)的企业提供特定的技术支援。实现扶持 计划的方式为针对每个项目提供最高60万兰特的非偿还性财政补助,以保 障小型企业能够顺利获得有效的新技术。申请补助资金的限制条件: 

(1)设计、规划、材料和方法的转让,包括设计改进和优化; 

(2)专有技术、知识、技能和专业知识的转让,包括培训和指导技 术转让; 

(3)直接对产品和工艺技术的转让,包括设计、设备、系统、机械 和工具; 

(4)操作和维护设备、系统和机械所需的专有技术、知识、技能和 专业知识,包括与正在转让的技术有关的培训和指导; 

(5)技术专家的人力成本不超过总批准补助金额的20%; 

(6)知识产权例如许可协议的支付,和专业知识的转让支付可使用 补助资金支付; 

(7)与技术转让交易相关的旅游和生活费用的支付需求,须经评审 团实现核准; 

(8)关于技术的谈判、协议和转让的法律和专家资源费用; 

(9)商业培训、发展和指导; 

(10)一般商业服务例如设备、机械,工具或过程用来检查、维修

和特殊设备、机械及过程以用于制造业、矿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以某种 形式或其他方式支持或援助。 


【技能支持计划】技能支持计划(Skills Support Program,SSP)规 定,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培训方面的投入,引进南非所需要的各种技能, 凡在南非经营的当地和外籍公司,其职工技术培训费用可获得部分补贴。 


(1)可以申请的行业:“中小型企业发展计划”所覆盖的所有行业。 

(2)申请条件:该鼓励政策只对新聘用职工的技能培训提供现金补 贴,培训补贴只用于新建项目或现有项目的扩建工程,且培训计划必须事 先获得批准。室内外培训费、培训材料费、培训设施建设费、与制定培训 计划有关的费用、课程设计费、师资培训费等均可申请补贴。 (3)鼓励措施:技能培训现金补贴(Skills Development Cash Grant),项目投产后3年内发生的新聘用职工的培训费用,政府将给予50% 的补贴,但补贴总额不超过公司工资总额的30%,这一部分补贴称为技能 培训现金补贴。职工学习补贴(Learning Program Development Grant), 每个项目最高补贴300万兰特。对与技能培训有关的资本进行补贴(Capital Grant),根据机器、设备和设施的价值而定,每个项目最高补贴600万兰 特。

 (4)期限:对此项优惠政策,每个企业可以享受3年。有关补贴按季 度申请,申请时按上一季度实际发生的数额计算。

 (5)主管部门为贸工部、劳工部。 


【外国投资补贴】外国投资补贴(Foreign Investment Grant,FIG) 规定,鼓励外国投资者投资制造业,南非政府对实际运输费用和机器设备 价值15%且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1000万兰特两者相比较低的费用给予现 金补贴,用于将机器设备(不包括车辆)从海外运抵南非。此补贴适用于 外国投资者(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除外)占股50%以 上的公司。二手设备在经贸工部鉴定为最新技术时,亦可享受。主管部门 为贸工部。


 【产业政策项目计划(Industrial Policy Projects)】为吸引本地和外 国投资,该计划提供总额200亿兰特的资金,减免大型项目的所得税。用 于资助创新工艺流程或者使用新技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清洁生产技 术,提高环境保护水平的项目;建立业务联系,从中小企业、微型企业获 得商品和服务的项目;创造直接就业的项目;促进技能发展或者位于经济 发展区的项目。主管部门为贸工部。


 【汽车投资计划(Automotive Investment Scheme,AIS)】为促进 本国汽车行业发展,对汽车行业的新增投资和对旧有生产线的升级改造以 增加汽车生产能力、稳定就业和加强汽车产业链发展。 


(1)申请条件:年产5万辆汽车或证明能在三年内年产量达5万辆汽车的小汽车生产商;汽车制造商全年生产总营业额的25%本地化或给本地 汽车上下游产业带来不少于1000万兰特的本地化产值。 

(2)鼓励措施:对总投资的25%给予现金返还,对当地汽车产业发 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还能额外返还5%-10%。 (3)主管部门为贸工部。 


【基本项目可行性计划(Capital Projects Feasibility Programme, CPFP)】对凡是可能吸引项目来南非和增加本地产品和服务出口的项目 可行性研究成本进行分担。 (1)政策目标:项目能给南非带来高经济附加值;吸引大量外国投 资;提升南非资本货物产业和相关产业国际竞争力;创造稳定的就业;为 南非货物和服务创造长期需求;加快南非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项目进展; 加强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和黑人企业联系。 (2)申请条件:贸工部将对满足南非相关法律要求的项目可行性研 究进行审查。 (3)鼓励措施:对南非以外项目分担最高50%可行性研究费用,南 非境内项目为55%,补贴最高不超过800万兰特(不含税)。 


【关键基础设施项目(Critical Infrastructure Programme,CIP)】 旨在对关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支持。 (1)政策目标:提升私人投资和促进特定公共领域投资以为私人投 资者创造更好投资环境。 (2)申请条件:申请者必须是在南非注册的合法实体(公司、私人 投资者、合作经营企业)。 (3)鼓励政策:在按经济受益标准得分的基础上,对基础设施建设 总支出给予10%至30%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兰特。


【出口市场和投资支持计划(Export Marketing and Investment Assistance Scheme)】支持南非出口商开拓出口市场和吸引外国投资, 赞助部分旅行费用、日常生活费用、指定活动的样品运输费、指定活动的 市场开发材料费用、展台租用、设计和安装费用、制作宣传材料的费用。 


【就业基金(Jobs Fund)】如公共和私人部门创造大量就业,将提 供财政支持。适用范围:私人部门、非政府组织、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 发现经济发展潜力,可以持续创造就业。 


【制造业投资计划(Manufacturing Investment Programme)】鼓励 本地和外国资本新建或扩建项目,进行生产性资产投资,如工厂、机器设 备、购买和租用土地和建筑物、商用车辆。 (1)优惠措施:企业能够获得投资成本的10%-30%,但不超过3000 万兰特的税收减免。 (2)主管部门为贸工部。【商业服务激励计划(Business Process Services Incentive)】吸引 本地和外国投资者投资商业服务领域,通过向离岸客户提供商业服务,以 创造就业机会。 (1)优惠措施:对于非复杂性工作,创造离岸就业岗位达400至800 人,5年内最高共补贴12.8万兰特;如创造就业岗位超过800人,还可申请 额外补助。对于复杂性工作,创造离岸就业岗位达200至400人,5年内最 高共补贴16万兰特。如创造就业岗位超过400人,也可申请额外补助。 (2)主管部门为贸工部。


 3.4.2 行业鼓励政策 


南非贸工部和工业发展公司(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IDC)对以下产业的发展提供有竞争力的贷款利率支持: 


【食品、饮料和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和水产养殖业基础设施投资, 鼓励新建或扩建食品和饮料加工业。适用范围:园艺初级农业、食品加工、 农产品加工、饮料加工、渔业和水产养殖业。 


【化工、纺织和相关行业】促进行业发展,以获得可持续的全球竞争 力。适用范围:基本化学品,陶瓷、混凝土和石材产品,化妆品和洗涤剂, 精细和专用化学品、玻璃、回收利用、橡胶制品、塑料制品。 


【媒体和电影业】促进行业发展,以获得可持续的全球竞争力。适用 范围:电影、广播、印刷、后期制作、出版、广告和音乐。 


【纺织和服装业】通过在南非和非洲其他国家打造有竞争力的产业和 企业,以支持和促进创业、行业发展和建立战略伙伴关系。适用范围:天 然和合成纤维生产,纺纱、针织、织造、印染,无纺布,工业用纺织产品, 家纺产品,成衣制造,鞋,皮革制作和加工。 


【采矿和选矿业】协助中小采矿和选矿企业和首饰加工。适用范围: 财政和技术支持南非和非洲的矿业、选矿项目;财政支持新发现的矿山开 采及相关活动;协助因历史原因失去矿权的人获得矿权;发展南非珠宝加 工和增加选矿附加值。 


【林业和造纸业】提升南部非洲的林业产业综合实力,使其具有国际 竞争力。适用范围:林业,纸浆和造纸,家具,锯木和板材生产,可再生 能源。 


【医疗】支持和发展南非和非洲的医疗和教育发展,包括新建、扩建 项目,也包括入股和收购。适用范围:医疗设备制造,医疗监督和管理, 医疗和牙医,诊所,医院,保健服务,管理上述业务,B-BBEE伙伴购买 和接管上述业务。 


【金属、交通运输和机械产品】支持和发展下游金属产品制造,包括 汽车和其他交通工具、金属构件和机械产品。适用范围:钢铁和有色金属构件,工厂、机械设备,汽车配件,船、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 


【高技术产业】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如信息、电信、电子产业。适 用范围:促进信息、电信、电子企业创业。与本国或国外技术伙伴合作, 拥有成熟技术的新技术企业。 南贸工部长2016年8月宣布,重新开放受理制造业竞争力提升计划 (MCEP)的申请,每个符合条件的制造商可获得贷款上限为5千万兰特, 固定年利率为4%,此外还将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申请者以及现有 黑人工业企业提供同样最多5千万兰特,年利率4%的贷款,资金到期时间 为84个月。MCEP最初有50亿兰特的可用资金,在2015年10月由于申请 者超过预期,资金用完而暂时中止。 


3.4.3 地区鼓励政策 见3.5。 


3.5 特别经济区规定


【工业开发区】2000年,南非政府开始实施工业开发区政策。其目的 是为了激励国内外直接投资、促进以出口为导向的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 展,从而带动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机会。 


至今,南非共设立了8个工业开发区(工业开发区现均已转换为特别 经济区),分别是:库哈工业开发区、东伦敦工业开发区、理查兹湾工业 开发区、杜布贸易港工业开发区、萨尔达尼亚湾工业开发区、马卢蒂工业 开发区、穆西纳-马克哈多能源冶金特别经济区和奥立佛·坦博国际机场工 业开发区。 


除尚未投入运营的奥立佛·坦博国际机场工业开发区外,库哈、东伦 敦、理查兹湾、杜布贸易港、萨尔达尼亚湾、马卢蒂、穆西纳-马克哈多7 个工业开发区均在运营。7家运营商均获得了南非贸工部颁发的工业开发区运营商许可证 。


(1)库哈特别经济区于1999年成立,占地11500公顷,由东开普省 通过东开普发展公司全资拥有,由库哈发展私人有限公司运营,并获得贸 工部36亿兰特和东开普省11亿兰特拨款。库哈发展私人有限公司于2007 年获得南非贸工部颁发的工业开发区运营商许可证。 


(2)东伦敦特别经济区于2002年成立,占地420公顷,由东伦敦工 业开发区私人有限公司运营。该公司由东开普省(占股76%)和布法罗市 政府(占股24%)合资成立,于2007年获得南非贸工部颁发的工业开发区 运营商许可证。该开发区共获得贸工部11亿兰特和东开普省11.2亿兰特拨 款。东伦敦工业开发区现有23个投资者,投资额15亿兰特,创造了5524个直接岗位(包括建筑业岗位)。汽车业是该区内最发达的行业,占所有 经济活动的90%。 


(3)理查兹湾特别经济区于2002年成立,占地350公顷,由理查兹 湾工业开发区私人有限公司运营。该公司由夸祖鲁-纳塔尔省(占股60%) 和尤姆拉图兹市(占股40%)共同经营,于2009年获得南非贸工部颁发的 工业开发区运营商许可证。该开发区共获得贸工部8840万兰特和夸纳省 20570兰特的拨款。理查兹湾工业开发区的主要产业包括铝、家具、钛、 船舶修理和合成木材集群。目前,已吸收6.5亿兰特投资。 


(4)杜布贸易港特别经济区于2009年成立,占地2840公顷,由夸祖 鲁-纳塔尔省国有企业杜布贸易港口公司运营。一期包括现300公顷,今后 预计将达700公顷的农业区,主要产业包括航空航天及相关制造业和服务 业,包括园艺、水产养殖、花卉栽培在内的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电子制造 与组装业,医药生产与流通,服装及纺织业。已吸收9亿兰特私人投资, 创造了16527个就业岗位。

 

(5)萨尔达尼亚湾特别经济区位于开普敦北部。时任南非总统祖马 于2013年10月宣布正式启动萨尔达尼亚湾工业区建设并移交给西开普省 萨尔达尼亚湾市。该工业开发区定位于非洲的石油、天然气和船舶维护保 养与物流服务中心。 


(6)马卢蒂特别经济区位于自由州省东部。2016年2月,马卢蒂特别 经济区取得特别经济区运营牌照和许可。2017年4月,时任南非总统祖马 宣布马卢蒂特别经济区正式投入运营。马卢蒂特别经济区占地面积1038 公顷,包含物流配送和集装箱装卸区。马卢蒂特别经济区把汽车制造业、 农产品加工、信息通信技术、食品加工、物流、水产养殖等行业视为优先 重点发展领域。预计2018/19财年,马卢蒂特别经济区内项目投资总额可 达5.5亿兰特,此外,许多企业正处于尽职调查过程,预计未来5年将吸引 26亿兰特投资。


(7)穆西纳-马克哈多能源冶金特别经济区。2016年7月,南非内阁 批准在林波波省设立穆西纳-马克哈多特别经济区,中国公司海贸集团联营 体将会负责南非能源冶金工业园区的规划、开发、管理和营销。现正等待 南政府正式下发特别经济区运营许可证。2017年9月,南非贸工部已颁发 特别经济区运营许可给海茂集团。该经济特区将计划投入400多亿兰特发 展能源和冶金产业集群,并在5年内创造超过2万个就业岗位。


 南非工业开发区是南非贸工部为提升制造业部门的国际竞争力而推 行的创新计划之一,该计划选择与国际空港、海港有紧密联系的特定区域, 投资兴建完善的基础设施,为投资者提供便利的通关手续和税收优惠,建 立出口导向型的集约生产基地。 


该计划主要包括以下措施:在税贸署关税部门下设立专门的服务部门,负责提供专业的关税服务及政策咨询;免除区域内与生产有关的原材 料进口关税,对机械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优惠税率;对企业 在南非境内的原材料采购实施增值税零税率;可优先享受政府实施的各种 补助措施;对企业的申请、设立及其他手续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降低企 业运营成本;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为企业运行提供世界一流的硬件设施; 提供高效的配套服务,便于投资者在开发区内的运营,优化企业经营软环 境;实施出口导向战略,促进最终产品出口。 


【特别经济区】为了弥补现行工业开发区的政策缺陷,南非贸工部于 2012年1月16日发布第45号政府文告,就南非特别经济区法草案,向公众 征求意见。该法案的实施能够加强南非各级政府之间的协调,提供充分的 资金和技术等资源,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投资目标,为南非各地区提供一 个全新的发展平台,促进投资、贸易和就业的增长。南非政府于2016年2 月9日颁布特别经济区法案,现已正式生效。上述工业开发区现均已转换 为特别经济区。 


除上述正在运营的工业开发区外,南非政府还规划设立了位于自由省 的Maluti a Phofung特别经济区和位于林波波的穆希纳-马克哈多特别经济 区。其中,穆希纳-马克哈多是新特别经济区法案颁布以来第一个成立的特 别经济区,该区位于林波波省的范贝区,主要涉及能源冶金行业、农产品 加工业、石油化工业和商贸物流业四大产业集群。目前,该区已吸引了来 自中国的投资者。该区目前总投资额约达569亿兰特。


 根据新法案,在南非杜布贸易港、理查兹贝湾、萨尔达尼亚湾、亚特 兰蒂斯、阿平顿、哈里史密斯、约堡(2个)、勒斯滕堡、杜巴特塞、伊 丽莎白、东伦敦和墨西拿等13个特别经济区内企业均可享受企业税率降为 15%、投资返还、投资补贴、增值税和关税减免、雇佣当地员工奖励等优 惠政策。


 南非经济特区的融资工具包括经济特区基金和开发性融资机构。经济 特区基金由贸工部部长与财政部部长协商建立。基金主要用于经济特区的 现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特区内企业发展,如用于可行性研究和一般性 研究等。开发性融资机构为特别经济区的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特别经 济区的激励政策来源于三个层次,一是贸工部的一揽子增强投资吸引力的 激励政策,二是相关省市对当地特别经济区内企业的额外激励,三是个别 经济区对其区内企业的额外激励。


3.6 南非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


3.6.1 劳工(动)法的核心内容


南非有关劳工方面的法律包括《劳工关系法》(Labor Relations Act)、 《基本雇佣条件法》(Basic Conditions of Employment Act)、《平等雇 佣法》(Employment Equity Act)、《技能提高法》(Skills Development Act)和《技能提高费用法》(Skills Development Levies Act)。上述法 律赋予工会组织很大的权力,外国投资者应慎重处理劳资关系,包括职工 待遇与解雇等问题,否则容易引起罢工。 南非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最低工资和休假制度等有明确规 定。 


【工作时间】在雇员未同意的前提下,雇员每星期工作时间不超过45 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9小时。若雇员年收入超过16500美元则不受以 上条件限制。 


【最低工资标准】南非政府按照不同工种,根据各地方行政区经济发 展水平,制定了详细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写入劳动法,强制在南非的所有 单位、机构或公司按法律规定执行。 普通工人最低工资标准因工种各异有所不同,按平均标准计算第一年 最低月工资135美元,此后随工龄增长逐步增加。南非副总统拉马福萨于 2017年2月宣布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每周40小时和45小时工作时间月薪分 别为3500兰特和3900兰特,此标准计划将于2018年年底开始实行。 


【休假制度】 

(1)公共假期。雇员在南非政府规定的12天公共假日享有假期。若 雇员在假期工作,则有权获得至少2倍的日工资。 

(2)年假。雇员每工作12个月后,有权每年获得连续21天的带薪休 假,且不占用周末和公共假期。 

(3)家庭责任假期(Family Responsibility Leave)。雇员每周工作 4天以上,工作累计4个月以上的,每工作12个月有权每年获得3天的家庭 责任假期,此假可在家庭成员生病、逝世等情况下使用。

(4)病假。雇员休病假,3年计一次。在这一周期里,雇员有权休带 薪病假的时间相当于其为雇主工作6个星期的时间。例如,每周为雇主工 作5天的雇员可在3年期间,休30天带薪病假。对按规定休带薪病假的雇员, 雇主要支付其平时的工资。在雇主同意增加其带薪病假的情况下,可支付 不足此额的工资。如雇员连续2天缺勤,雇主在支付其病假期间工资之前, 有权要求其出示医生的诊断书,以证明其缺勤是因为患病或受伤。如雇员 在8周的工作期间有两次缺席,雇主也可以要求雇员提供医生出具的诊断 书。 

(5)产假。雇员可享受4个月的产假,并可在预产期前4个星期开始休假。雇员休假可不足4个月,但在生产后6周内不能工作,除有医生出具的证明,以证明其可以工作。雇员在休假前至少4个星期通知雇主,说明开始休假和开始上班的时间。


 3.6.2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工作许可制度】根据南非《移民法》和《外国人管理法》,外国人 只有持有内政部签发的“工作许可证”,并在“工作许可证”规定的单位 工作才是合法的。政府对引进外籍劳工严格限制。原则上,能在当地找到 合适人选的就业机会是不能向外国人提供的。因此,内政部确定其基本政 策为:在南非的各个行业,尤其是非技术和半技术领域,就业机会是有限 的,因此,不主张吸引外籍劳工来南非工作。 


【外国人工作许可配额】2007年4月,南非前内政部部长马皮萨·恩 卡库拉宣布了南非在经济发展中急需聘请的53个行业的3.5万个外国人工 作许可配额,其中包括电话接线中心的经理、医学工程师、生物技术人员 等。南非政府公布外国人工作许可配额意味着任何外国人,只要符合条件, 就可以申请到南非工作,无需以前在南非工作的经历。外国申请者只要符 合要求,90天内即可获得进入南非工作的许可证。工作许可的有限期也有 了改变,只要持证者继续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即使另换单位,其工作许 可证也将继续有效。


 3.6.3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风险 


【治安风险】南非曾多次发生中国公民遭抢劫、杀害案件。在南非东 北部省份某市,曾发生过当地不法分子洗劫华人超市,甚至杀害华人店主 的案件,其部分原因是华人店铺未能很好融入当地社会,与当地居民经营 的店铺形成竞争,挤占了当地居民的商业空间,引起不满。 


【交通风险】南非当地一些驾驶人员不遵守交通规则、超速行驶,交 通安全隐患较多。 中方人员在南非应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如遇危急情况,及时报警并联系中国驻南非使领馆。


 3.7 关于黑人经济地位问题 


新南非成立后,政府开始致力于逐步提高黑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 经济中的地位和实力,促进黑人逐渐融入和掌控经济,缩小黑人与白人的 贫富差距,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2003年11月,南非议会通过 《黑人经济振兴法案》(Broad-Based Black Economic Empowerment Act,以下简称《法案》),2004年1月该法案经姆贝基总统签署生效, BEE政策(即黑人经济振兴政策)正式确立。 


2000年11月,《南非石油和液体燃料业提高社会弱势群体经济地位章程》出台,主要规定10年内弱势群体在石油经济中的比重要达到25%。2002 年10月,《南非矿业提高社会弱势群体经济地位章程》出台,规定10年内 弱势群体在矿业和石油经济中的比重要达到26%,5年内弱势群体在管理 层的比例达到40%,妇女在管理层的比例达到10%,以及加强弱势群体接 受技能培训等,是南非第一个比较完整的行业BEE章程,为后来其他行业 BEE章程的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2003年10月,财政部公布了金融服务业 BEE章程,规定2010年前黑人至少要拥有金融业资产的25%,其中至少有 10%是直接控制,并对黑人和黑人妇女在各级管理层的应有比例等作了详 尽规定。2007年初,农业、金融业、旅游业、建筑业和信息通讯技术业的 BEE章程也已获内阁批准,公布实施。当前,共有20个行业的BEE章程正 在准备之中。


 BEE实施准则对BEE政策的各项指标和程序要求进行了细化,并明确 了衡量BEE实施效果的记分卡7项指标的最终比例:股权转让20%、管理 控制10%、就业平衡15%、技能发展15%、优惠采购20%、企业发展15%、 社会经济发展5%。 


南非政府积极采取各项举措,推动BEE政策的有效实施。一方面,加 强立法,完善BEE政策的法律框架,建立专门的BEE咨询委员会,并通过 政府的优惠采购和项目招标政策、优惠贷款,以及国有企业重组等举措来 鼓励BEE交易;另一方面,注重与私人部门协调,开展公私合作,推动与 各行业联合制定BEE的行业章程,采取BEE记分卡来评估各企业BEE实施 情况,使更多企业参与BEE政策之中。


 BEE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使黑人对企业股权和管理权的控制上 升,并推动一批黑人中产阶级迅速崛起,黑人的总体财富和人均收入均有 所改善,但是从BEE政策中受益的主要是少数黑人精英,特别是一些拥有 政府背景或特殊关系的黑人新贵,而绝大多数黑人普通民众受益并不明 显,这造成黑人内部的贫富分化加剧,成为南非政府面临的新问题。同时, BEE政策的实施也面临黑人企业缺乏资金和管理能力的障碍,还在一定程 度上增加了国际跨国公司来南非投资的顾虑。目前,政府已意识到BEE政 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开始不断调整和改进,以使BEE政策真正让广大黑 人群体受益,有力推动南非社会平衡发展。


 2017年6月,南非黑人经济振兴法案(B-BBEE)委员会作出决定, 要求所有价值达到2500万兰特及以上的B-BBEE交易都必须进行登记上 报,今后将对此规定公布更多细节。 此外,南非房地产部门标准修订案有关黑人所有权占27%的新规定于 2017年6月28日起生效。


 3.8 外国企业在南非是否可以获得土地


3.8.1 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工业用地和特定用途土地】申请工业用地与特定用途土地的难易程 度视地区而定。土地所有人、中介公司、不动产开发公司等都是“南非不 动产协会”的成员,他们愿意协助投资人寻找、租赁、购买或出售私人不 动产。 


【国有土地】南非政府目前释放更多的国有土地,以供私人购买。 


(1)申请购买或租赁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的购买或租赁必须经过公开招标。取得国有土地的途径有两 种:一是投资人或不动产开发商向政府申请购买某块特定的土地;二是投 资人参加政府举办的国有土地招标。 投资人购买特定的国有土地,必须提出申请,说明该土地的预定用途。 申请应该包括:

 描述该土地的位置、面积等(可与土地主管机关联系);

 该土地的周围环境(位于某都市或乡镇等);

说明投资计划以及该计划对促进地方发展的作用; 

投资计划进度说明;

 南非公民参与公司所有权、管理与行销的计划报告。 


(2)审批机关 南非公共行政部(The Department of Public Works)负责国有土地 对外出售或租赁审批。公共行政部收到购买或租赁土地的申请后,按下列 步骤进行审批: 评估该土地是否适合公开出售或长期租赁; 对外发布土地出售或租赁消息,时间为6周,目的是招揽其他不动产 业者竞价; 由独立估价师评估土地价格; 评审委员会对投资人提出的申请以及其他经由广告招揽而来的申请 进行评估; 南非公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准同意的文件。整个过程需3到6个月。 (3)注意事项 一些机关学校用地受政府特别条款的限制。如果机关学校的土地未经 政府同意,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并对外出售或出租,政府可以把这些土地的 所有权收归国有。类似情况将延缓投资人从政府机关和学校取得土地的进 程。 


【土地的重新划分或重新分割】要求对土地进行重新划分或重新分割 的个人或单位,必须向当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各地区的申请手续不尽相 同。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出对土地进行重新划分或重新分割的申请,说明申请原因,并缴费用。政府主管机关将重新划分或重新分割的申请公 开广告3个星期,以确定其他人士对该土地进行重新划分或重新分割是否 有异议。如有异议,投资人需对异议进行回应。 重新划分或重新分割的申请提交审查委员会或工程师审核,审核时间 快则3周,大城市的审核时间可长达6个月。 


【土地所有权的过户】向私人或政府购买的土地,其所有权的转让过 程都是一样的。南非境内的每一块土地,私有或公有,都经过南非测量总 署(The Surveyor General Office)的测量、立界,并编以地籍号码。地 契办事处(Deeds Office)在所有权转让过程中扮演两种角色:一是证明 地契的正确性;二是保存地契的完整记录。南非全国各地共有9个地契办 事处。


投资人不直接和地契办事处打交道,有关办理土地过户事项全部委托 土地代书(Conveyancer)处理。依照惯例,卖方聘请代书代理买方办理 一切过户事宜,代书有责任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


 代书依据土地所有人的地契,起草土地所有权过户契约,并且将相关 文件一并提交给地契办事处,申请过户登记。需要提交的相关文件包括: 所有权过户契约、原有地契、律师委托书、估价鉴定书、所有权过户税或 免税证明。 


办理过户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支付。如果买方有申请抵押贷款以支付购地的费用,相关金融机构会指示代书登记该笔土地的抵押情形。